沈阳化工(000698)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金一文化(002721)索赔持续推进
2024年8月2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沈阳化工(维权)(000698)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8月9日晚,沈阳化工(000698)公告,于2024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3年4月29日,沈阳化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由于存货、成本核算不规范和长期资产减值不足,在2018至2020年度存在会计差错。根据公司初步估计,该等差错将可能导致公司相应年度营业利润的减少,累计差错金额约为人民币3.1-3.6亿元。公司将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或专项鉴证并尽快进行相应披露,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3月21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沈阳化工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沈阳化工维权入口)
除了沈阳化工投资者索赔案,金一文化(002721)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2024年6月7日晚,金一文化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一文化违法事实如下:
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30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到2023年5月1日之间买入金一文化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ST金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