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金通灵案继续提交立案
2024年1月3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岩石股份(维权)(600696)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上海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已完成立案阶段的程序,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9月29日,岩石股份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岩石股份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代偿代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导致岩石股份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上述违法事实,在2018年1月31日到2022年7月2日之间买入岩石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7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岩石股份维权入口)
此外2024年1月3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金通灵(维权)(300091)投资者索赔案也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提交多次立案,目前该案处在集中提交立案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提起索赔诉讼,尽快向法院申请立案,时间久了可能会忘记相关亏损以及索赔事宜。
2024年1月2日晚,金通灵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相关违规事实,在2018年4月25日到2023年6月28日之间买入金通灵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律师团队最近在加大金通灵案的立案力度。(金通灵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