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控股(600112)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后续还可继续起诉
公开信息显示,针对天成控股(600112)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接受相关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1年12月20日晚,天成控股(600112)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成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相关关联担保事项,天成控股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和在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天成控股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和在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天成控股未按规定,分别在2018年半年报和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前述2起诉讼事项(涉诉金额13,345万元)和1起涉诉事项(涉诉金额1,000万元),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前述2起涉诉事项(涉诉金额3,228.33万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7年1月25日到2019年4月23日之间买入天成控股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天成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