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中的常见错误及避免方法(法律文书出现书写错误该如何办)

99科普2年前法律常识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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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是否有问句

一、审查与修改前的准备工作

需要首先了解合同背景、阅读合同、查阅资料。最重要的是深刻领会客户的意图,明白客户需要什么和不需要什么。在动笔前,要确保手边有足够的参考资料。对于合同范本和模板,要看它们出自何人之手,区别如下三种情况分别对待:

1、官方范本

由政府部门制订的文书模板,基于政府部门平衡合同双方利益的立场,必然会将双方权利义务写得相对平衡,这类文本不适宜用于双方力量有差异的交易当中,否则容易使优势方白白丧失争取更多法律权益的机会和使劣势方成功交易的机会降低。

2、企业法务文书

由企业法务人员起草的文书版本,一般会注重交易程序的操作性,但在文字表达和框架上不够严谨,有些甚至可能判断法律关系错误,所以对于这类合同需要在仔细审查法律关系和用语后才能采用。

3、专业律师文书

出自专业律师之手的文书,则文字表达和框架相对严谨,但某些规定可能会过于苛刻、僵化而失灵活,不能很全面和深入地反映客户需要;在某些部分如违约责任,律师可能会过于强调风险而将某些小问题无限扩大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删减或修改很多内容才能真正贴合客户的要求。

比较保险的方式是收集客户以前进行类似交易所采用的合同文本,在这些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定稿。此外,你应该在手边准备上几张白纸,随手记录下你对上述要点和批判性阅读的思考结果,并粗略地将其进行整理和归类。当前述工作完成后,你会发现自己可以从容不迫地开始合同修订工作。

二、第一次审查与修改:合法性、结构和排版

(一)合法性

合同修订的重中之重,是合法,这是合同修订的第一要务。在起草或审查合同时,应当注意运用如下技巧以保证合同合法有效:

1、审查合同法律关系

对于合同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审查法律关系当中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内容,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之处,具体如下:

(1)主体

主要是审查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等文件,自然人主要审查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证明;审查合同的授权代表和合同各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例如授权委托书,公司委托的应当由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港澳台企业或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公证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证明或经中国驻当地领使馆公证证明。对于授权不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向客户明确提示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2)客体

主要审查权属证明,例如房产证、发票、提单等;权利义务主要审查有无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如我国《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乎虚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因此,在起草合同之前,应当审查合同标的所有权有关文件,例如所有权证书、债权公证文书以及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以证实合同标的合法性。

(3)内容

注意审查条款的有效性尤其是格式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指违反《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条款,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对于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表述是否真实、合法和完整,这个问题一般采取在签订合同前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方法以及在合同当中由合同一方提供保证和承诺的方式解决。

2、审查合同履行程序

例如国有土地出让,一般必须履行“招拍挂”程序;建筑工程需要到当地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国有资产转让,需要到当地的国有产权交易所“进场交易困铅”;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我国企业对外国企业提供担保的,需要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等。这些程序都将影响合同生效条件和履行程序,因此均应在合同当中作出相应规定。

3、审查合同生效条件

注意审查不同的生效条件,签署生效、约定汪顷好条件生效还是批准生效,这是影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之处,要明确向客户作出提示。例如:国有资产转让的,出售方是否已经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共有财产转让的,是否已经征得共有权人同意并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1]有承租人的房地产转让的,承租人是否已经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2]

对于前述问题,要求合同各方出具相应的批准或声明文件。对于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转让方公司、被转让公司以及受让方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分别签署决议,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4、避开法律泥潭

所谓法律泥潭就是某些法律规定不明确、现实当中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专家们众说纷纭,法院的判决各有差异,这些问题是千万不能出现在交易当中的。因为商业交易追求的不是法理的明晰和公正,它追求的是商业利益,任何不确定性都将给商业交易带来风险和损害,因此律师必须尽一切可能帮助客户绕开这些法律泥潭,设计更为安全和保险的交易方式,而不是提倡创新和冒险精神,勇闯泥潭。

要千万记住,任何怂恿客户勇敢前进的法律建议都是危险和不可取的。确保合法比较保险的方法是事前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和提供法律分析报告;在合同签署过程当中注意核对各方当事人身份和文件真实性;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及时送交有关政府部门办妥各种批准或备案手续;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注意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二)结构

合同结构的搭建方法有很多,例如根据法律关系顺序、履行顺序等,大多数框架不会单独使用一种方式,而是混合结构。以一个企业软件开发合同为例:

三、第二次审查与修改:内容和表达

在第二次修订过程当中,应当重点关注内容和表达两个方面,分述如下:

(一)合同标题

在内容方面,首先关注的是题目和内容,即“文”是否对“题”,方法有三:

1、鲜明和易懂

论点应该是一个简明扼要、具有鲜明观点的陈述句,不能太长,一般不超过一行。不能写的过于笼统,失之泛泛,例如:“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这是一句没有任何意义的废话;一般不要用问句形式,这容易让人迷惑而不知道你的真正意图;也不要用列举事实的方式,例如:“原告在2003年1月没有付款”,这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

2、内容一致

标题应该与段落内容相一致,这是基本常识。但在现实当中,名不符实的情况大量存在,尤其是多层结构的时候,上一层的标题应该与第三层的小标题集合,这是很多初学者容易忽略的地方。

3、写法一致

除了注意标题与内容相对应外,各个标题之间的写法也应该保持一致,这样才能较为严谨地体现合同结构和框架。

(二)首部和必备条款

对于合同首部,除了格式调整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修订鉴于部分的内容。鉴于部分主要是陈述合同目的,如果能够在鉴于部分将甲乙双方的合同目的陈述清楚,能够起到很好的风险控制或充分认定违约赔偿范围的效果。

要注意审查合同当中的八个必备条款有无缺失,《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当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可以采取推定等方式进行判断,但这种推定往往与客户达成交易的目标有差距,尤其是对于优势方而言,这种落差会更明显,为了避免产生上述不利情况,起草合同时候应当对相应部分的条款仔细推敲,包括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条款,务必规定细致和明确。

(三)功能模块

1、定义模块

在定义条款的写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如下错误,应当在修订过程当中注意纠正如下问题:

(1)总定义和分定义混淆

合同当中基于陈述需要,同一定义在不同阶段或场合,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所以这类情况需要多加小心,分别注明。

(2)定义的限制条件过多

定义当中的限制条件最好尽量简化,避免条件之间的与或关系发生交叉、并列或互相排斥导致定义混乱。

定义的前后顺序错误 将定义顺序与合同当中的出现顺序逐一比较,审查是否一致。

(3)标的条款常见错误

作为合同当中最基本的条款,但也经常会出错,以下是常见问题:不动产作标的,经常在审查所有权证、抵押权、租赁权、优先购买权等权益上有所遗漏;动产为标的,除了在数量、质量、包装等常见问题上遗漏外,还会在审查动产的所有权凭证有所遗漏,例如仓单或提单等审查不细致不认真,遗漏重要条款等;在权利为标的的合同当中,经常出现遗漏权利登记证书和标的权利与描述不清等问题。

一般而言,标的条款写得越简洁越好,比较保险的方法是将标的权利证书作为附件列在合同后面,这样能够尽量避免歧义。

2、主义务模块

在这个模块当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包括:

(1)先决条件条款通常缺失

先决条件条款规定的是合同一方移交财产或支付款项的条件,这个条款对于合同一方控制合同风险非常重要,但目前国内合同起草过程当中对于这一条款的作用和写法还没有充分认识,合同当中往往没有规定专门条款,仅散落在合同的各个部分当中。

(2)标的交付条款有所遗漏

通常是对交割方式和标准不明确和有遗漏,例如:不动产交付,必须考虑租赁关系如何移交的问题,包括:租赁关系是否可以结束或必须延续、已经预收的房屋租金是否要退给买受人?不动产如果有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由哪一方承担等;又如某些需要经过试用和运营阶段才能测试出有无质量问题的动产,例如设备或货物等,需要在合同当中规定验收标准以及验收运行过程当中质量问题如何划分责任等;对于无形财产的交付,例如股权或知识产权等,均需要经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取得相应的权利证书方为有效;有些不需要登记的无形财产,例如债权,必须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这些内容也应当在合同当中规定清楚。

(3)付款条款常见错误

第一,不恰当地增加付款方的风险,如某合同当中关于付款方法写明:在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全部货款划至甲方账号。这个条款看起来没问题,但其实是错的,首先是它不恰当地限制了乙方付款方式的自由度,规定必须采取“划款”这一特定方式,无形中排除了乙方可能交现金、委托第三人付款等其他选择,在实践当中如果乙方稍有不慎即构成违约;其次是该条款规定支付时间为货物交付之后,这种规定也有风险。因为实践当中,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之后,乙方还需要一个检验是否合格的过程。根据这一条款,即使甲方货物不合格,但只要甲方一交付,乙方就必须付款,这显然也不合理。因此应当修正为:在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第二,遗漏考虑第三方代为收付款的情况。在交易当中,有时会出现第三方代为收付款项的问题,对于此类行为,虽然我国法律有规定委托代理制度,允许第三人代为履行。但鉴于收付款是合同履行的基础性和实质性行为,是合同是否有效或已经得到实际履行的重要标志,一般应当由合同双方亲自履行更为稳妥。当然,不排除当事人出于某种合理原因,例如流动资金不够、同一集团内部资金调剂或者是其他客观情况需要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此时,最好在合同中写明,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由第三人代为收付款,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委托第三人的合同一方与该第三人自行解决。

第三,容易遗漏的还包括忽略考虑付款日汇率变动所导致款项价值变化的情况、忽略考虑实际付款地点改变导致违反我国外汇监管制度等情况。

那么,如何写好付款条款呢?

应当至少包括两个内容:(1)所有权保留。这个条款的作用是能够在对方没有付清对价的前提下保存标的所有权,从而有效控制合同风险,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条款,虽然不起眼,但能够有效防止对方履约风险,在关键时刻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但从目前实践情况来看,很多客户对这一条款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这一条款实际发挥的作用有限。(2)发票税收承担。如果合同当中约定了以“不含税”方式进行交易,这是违法的,应当将交易价格具体规定为不含税价格和税款,分别予以规定。具体原因和修改技巧请参见本书上册的“合同正文写作技巧篇”当中的相应介绍。

3、担保义务模块

防止陈述和保证被滥用 在陈述和保证条款当中,要特别注意审核条款的合理性,防止该条款被滥用,主要审查要点在于:

(1)是否有明确的截止日期

对于陈述和担保的这些事实是针对签约日做出,还是生效日或者其他特定日期做出的,需要在合同当中明确。一般而言只能截至签约日为止,超过了这个日期,交易已经开始,签订合同时的一些基本法律事实已经发生变动,很可能导致陈述和保证内容发生改变,这是交易双方都无法预测的,自然无法保证。

(2)是否有明确的限制范围

要注意防止对方要求己方作出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或者真实情况的陈述和保证,否则容易掉入被追究赔偿和违约责任的陷阱。这个风险在由对方负责起草文本的案件中比较常见,如在下例:

4、附随义务模块

附随义务当中通常遗漏的条款有二:

(1)知识产权条款。在现代交易当中,随着产品责任的日渐严格和产品高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产品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和第三人诉讼等问题日益增加,所以律师在起草合同当中应当注重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侵权责任的分担等问题,应当在合同当中增加相应的条款予以明确;

(2)通知条款。这个条款的作用是防止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当中因为地址变更等问题出现信息沟通障碍等问题,对区分各方责任有重要作用,尤其是采用英美法系的“送达主义”原则,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来送达合同通知,方法简捷而明确,但国内合同对于这一条款的作用经常忽视。

(四)违约责任

四、第三次审查与修改:润色和细节

(一)润色

首先,法律文书不需要艺术文采,但需要消灭和界定模糊的用词,提高用词准确度。如何提高用词准确度的具体技巧已经在本书前面的相应章节当中有所论述,这里不再重复,这里只是再次强调,在对法律文书润色的过程中,提高用词准确度是一个必经步骤和内容。

其次,同一意思可能会有多种表达方法,而客户的意思表达多数情况下是简单的、粗略的或者模糊的,此时需要起草者使用文字准确的、全面的和周密的将客户的意思表达出来,较好的方法是将抽象问题具体行动化。

(二)细节

1、简单处理法

简单就是美好的,尽量将法律文书的用词简单化、句子结构简单化、句式简单化,这是确保不出错的重要方法;

2、关键词跳读法

修订过程中不要总是按照顺序将法律文书逐一第从头看到尾。应当每次选择2-3个关键词,例如主体名称、标的物、价格、标题、引用的条款编号等,在全文当中进行跳读,如此反复多次直至完成全部关键词,你肯定会发现不少前后不一致的错误;

3、词组输入法

选择具有自动生成词组功能的计算机中文输入法,能够自动存储和显示常用的法律文书词组,可以尽可能减少打字造成的错误;使用文字编辑软件当中的查找和替换功能,搜索和替换关键词,确保关键词表述前后一致;

4、文书晒晾法

即使是很紧急的文书,也应该把写好的文书放上哪怕1小时,然后再从头审阅一遍,肯定能够看出一些问题或错误;

5、交叉审阅法

找你的同事和其他人帮忙交叉审阅,不同的人看同一份文件,看文件的重点和角度有不同,自然结果有不同。

(三)数字

别看小小的数字,写错写漏一个字,往往比合同正文内容更容易酿成大祸。在实践当中,由于法律文书反复修改,标题编号必然经常发生变动,容易造成层次或编号顺序上的错误,尤其是合同条款之间存在互相引用关系的话,一旦某一合同条款编号发生变化,则可能引起合同其他条款的连锁反应,正所谓“牵一发动全身”。还有,数字往往与权属证书编号、日期、金额等关键内容有关,非常重要。所以需要在定稿前,进行专门的前后对比检查;另外,金额、证书编号等各种数字经常会出错,或者写作格式不符合标准,这些都需要仔细检查。

(四)版式

合同排版和外观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对复杂合同而言,一般应当在合同正文前附加特别声明和目录,特别声明主要是合同重要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的摘抄,作用是提醒合同双方的合同风险;目录的作用毋需多言,只是很多起草者不会利用文字编辑软件制作目录。

合同开头的合同各方是否有用加黑字体特别标注,这体现了对合同主体的强调和重视;

合同是一种很庄重的专业文书,文字,无论是标题还是正文,简单地将宋体、黑体或楷体三种字体轮换使用即可,不需要变化各种花样,尤其不要使用艺术字体,这会让合同变得很花哨和不严肃;

记住要给合同编上页码;

合同正文的下一行,最好加上“(以下无正文)”的字样,表示合同正文的结束;

合同签署处,要留给公司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足够的空白;

签署日期统一写在合同各方签署的最后中央,防止合同各方自行书写签署日期而导致的混乱。实践当中曾经出现过由于签署日期不一而产生合同生效日期不同的争议案例。

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一

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改空手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什么是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

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作用: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起诉意见书叙述犯罪事实的要求有哪些?

第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第二,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三,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罪责。

第四,叙述犯罪事实时,要亏睁列举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

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包括哪两方面内容?

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起诉意见书在制作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1)要以事实为根据。(2)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3)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4)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不过过于抽象、笼统、概念化。

2.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

3.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几种?

有以下四种:(1)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2)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3)按综合归纳法叙述;(4)多种方法并用。

什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

公安机关核嫌的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

侦查文书分为哪几类?

分为:1.立案、破案类;2.律师介入类;3.强制措施类;4.讯问犯罪嫌疑人类;5.调查取证类(含搜查、扣押类);6.延长羁押期限类;7.侦查终结类;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包括那些内容?

1.案件受理情况; 2.立案根据; 3.立案理由; 4.侦查计划。

检察文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2.作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准确制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对于依法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法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制作和基本要求?

1.分类:(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5)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方式(如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四类。

2.制作:人民检察院对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不能允许发生丝毫差错,否则将会给检察机关和国家的威信带来不良影响。

3.基本要求:(1)准确规范。(2)严格依法。(3)说理充分。(4)办案及时。

起诉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2.作用: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件,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内容;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叙述事实要客观、准确。起诉书叙述的犯罪事实,必须是与犯罪事实本身具有同一性。(2)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事实要素主要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情节、危害后果等。(3)叙述事实必须层次分明。各种犯罪行为的事实安排顺序不尽相同。一般常见的有“先重后轻顺序”、“客观过程顺序”和“被告人顺序”等。(4)叙写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一是注意保守党和国家机密;二是不写有伤风化的情节;三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在叙述犯罪事实之后,也应一并叙明;四是涉及非本案被告人的人员姓名时,应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五是共同犯罪案件,一名或数名共犯在逃的,写该在逃犯姓名时,可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另案处理”。

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阐述起诉书的理由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2)准确引用法律。(3)准确阐述定罪处罚的倾向性意见。(4)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什么是抗诉书?它的种类和作用?

1.抗诉书概念: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或行政判决或载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种类:刑事、民事、行政抗诉书。

3.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什么是刑事抗诉书?种类有哪些?

1.抗诉书概念: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载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种类:

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作用及其类别

1.概念: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刑事裁判文书,是刑事诉讼文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2.作用: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刑事法律、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又是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审判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3.类别: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

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哪些事实不能出现在刑事判决书上?

1.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2.只有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属于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缺点错误的;

3.已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应追究的犯罪事实;

4.历已经处理过的行为;

5.应按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事实。

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制作事实时应注意哪些内容?

1.叙述事实时,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2.叙述事实必须是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3.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4.叙述事实的文字要准确、朴实、不夸大、不缩小,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

律师如何撰写刑事法律文书

撰写刑事法律文书的方法

(一)布局篇章的结构方面

1、文书开头要开门见山、简洁明了,直奔主题

针对不同的法律文书,开头也应有所差异,但是针对开头的总体要求是要简洁明了并表达立场,建议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圆备枯写作习惯形成固有的文书模式,再根据材料的形式进行调整。

2、除去开头和结尾外,文书一般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本案的基本情况,就案件事实的来龙去脉作一简单介绍,要求语言简洁流畅、事实脉络清晰、法律关系明确;第二部分:本案存在的问题或者是阐述得出自己结论的原因,要求逻辑清楚、论证得力、有理有据;第三部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者表达诉求,要求方法得当、诉求明确。以上是最常用、也是最稳妥的“三段论”结构的文书结构。

3、小标题要“含有结论”且明确、简短,一定要为陈述句

(二)针对罪名的辩护方面

1、如果所涉案件涉及不同的罪名,则应该按罪名分别阐述

2、如果是同一个罪名下涉及多起犯罪事实,那么则要视情况而选择:是合并处理还是逐个攻破

3、针对罪名辩护时主要要从犯罪构成入手

4、只需针对指控罪名进行辩护即可,无需对“假想”罪名进行辩护

有的律师为防范公检有可能提出的各种罪名,以期尽可能“全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从而一劳永逸。

5、律师只需针对被指控罪名进行辩护,无需认定该案构成其他犯罪,除非两个罪名在量刑上差异很大,律师辩护的目的是要做从轻处理。滚烂

6、不要在一个文书中既做无罪辩护,又做从轻、减轻辩护

三、撰写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

1、文书中一定不要出现错别字

文书中出现错别字是大忌,一个专业、细致的律师绝对不允许自己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2、文书中不要出现常识性的错误

当事人业务素质一般不如律师,但是如果在文书中出现了常识性错误而被当事人挑出来时,则相当有损律师在橘洞当事人心中的地位。

3、根据不同文书选择不同的语气和语风

比如律师在写给公检法机关的法律意见书、辩护词时,则应该使用法言法语,避免使用口头语;文风应该端庄,不应当随意;但是如果律师是以当事人身份撰写反映材料时,则可以口语化、随意化,要根据不同的文体、身份在不同的文风中进行切换。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你知道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是怎样得吗?有哪些模板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一

一、文书字体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字体:局名称用字,一般薯搭应当用2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文书名称用字,一般用初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应当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中,正文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页边距:左2.8、右2.7、上2.7、下2.7;行距:固定值、28磅(+2)

2、其它文书字体:文书名称(标题)一般用2号加粗宋体字,字间空一格,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右;页边距、行距同上。

3、其他表格式的文书,尽量参照上面规定。

4、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一般插入页码,放底端居中。

二、标点符号用法

1、被处罚人称谓与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联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示例:被处罚人张三。

2、被处罚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用句号隔开,并可视内容多少另起行续写。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闷手烂当写全称。

示例:被处罚人张三,男,1960年2月1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身份证号码),无职业,家住湖南省XX市XX区XX18栋103室(当事人个人信息)。1990年12月15日因犯盗

窃罪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2年7月2日刑满释放。

3、引用法律、司法解释名称,应当用书名号标示,并将制定的机关名称与法律、司法解释的名称一同放入书名号内。书名号的形式为双书名号“《》”和单书名号“”,书名号里边

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三、数字的用法

1、蚂漏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数字:

(1)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2) 裁判结果的序号;

2、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1) 案号,如(2008)善行执字?2?第52号;

(2) 地址、门牌号码,如芙蓉中路121号303室

(3) 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如2001年5月12日、下午3时50分;

(4) 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和量值,如37岁、50元、500克、3千米、 10个月、68、—127、93%、1/5、4:2;

3、使用阿拉伯数字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每两个阿拉伯数字占一个汉字的位置;

(2) 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断开移行,如:100000不能一行末写100,又在下一行开头写000;

(4) 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年”不能简写成“99年”;

(5) 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元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如345000000元可以改写为3.45亿元。

四、计量单位的用法

1、长度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米”、“厘米”、“米”、“海里”、“千米(公里)”,不使用“丈”、“尺”、“寸”。

2、质量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克”、“克”、“千克”、“吨”,不使用“斤”、“两”。

3、时间计量单位名称采用“秒”、“分”、“时”、“日”、“周”、“月”、“年”,不使用“点”、“刻”。

4、体(容)积计量单位名称采用“升”、“毫升”。

5、计量单位书写单位名称,不书写单位符号。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有关计量单位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

五、印制的标准

印刷:用国际标准A4打印纸,使用印制的文书除外。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各类笔录除外),双面印制。

年八月二十日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二

1.0 总则

1.1 为了统一法律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文书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维护法律文书严肃性、权威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格式标准》、《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制定本规范。

2.0 法律文书的制作

2.1 裁判文书正本的制作标准

2.1.1 文书字体

法院名称,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正文、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GB-2312字体。

2.1.2 印制标准

2.1.2.1 文书用纸:应用国际标准A4 纸型(297毫米×210 毫米),70克书写纸单面油印或70 克复印纸双面印刷。

2.1.2.2 文书版式:裁判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

2.1.2.3 眉首:法院名称,统一冠以所属省市名称,即为“××省××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版心内第二行(以三号字行计,下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一行为文书名称,居中对齐;文书名称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案号,右对齐。

2.1.2.4 主体:案号下隔一行或在WORD格式下设为自动段间距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

2.1.2.5 落款:应当集中于文书最后一页之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执行员,下同)上下排列在正文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审判长(员)各字之间空一个汉字,审判职务与姓名之间空两个汉字,不用标点符号;成文时间在审判职务下方适当位置,右空4个汉字,用汉字全年、月、日,“零”写为“○”;书记员在成文时间下隔一行,右空4个汉字。成文时间之上留有适当空间以加盖院印,院印上不压审判员,下不压书记员,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成文时间与书记员之间必须留有一行,以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核对章盖在日期下一行左方,不得事先打印,印戳应为蓝色。上下审判职务和姓名均应对齐。

2.1.2.6 页面设置:天头大于地角,左空大于右空(双面印制的双页面右空大于左空)。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33、32、27、24,WORD格式下为

3.3cm、3.2cm、2.7cm、2.4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为2.9,WORD格式下为固定值29。

2.1.2.7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落款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但调整后的行间距不得超出下列范围:WPS格式下在2.4-3.3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4-33之间。

2.1.2.8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居右空1字符,双面印制的双页码居左空1字符。空白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2.1.3 文书装订:多页的裁判文书应采用左侧纵向粘贴装订,不得用订书机装订,一律不盖骑缝章。裁判文书正本不得有涂改。

2.2 裁判文书拟文稿及审理报告的制作

2.2.1 拟文稿的制作

2.2.1.1 眉头部分。拟文稿名称统一使用“××省××市××区人民法院拟文稿”字样,宋体二号加粗字体居中排列。名称以下用表格形式以楷体GB_2312三号字体标注“签发人”、“核稿人”、“主办部门”、“拟稿人”、“打印校对人”、“印制人”、“印制份数”、“文书名称”、“文书字号(案号)”等内容。表格行高以适合签名为宜。各相关人员必须手书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

2.2.1.2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统一使用仿宋GB_2312三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及日期右空4个汉字。院印落印在文书名称上方。

2.2.1.3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3、22、25、20,WORD格式下为2.3cm、2.2cm、2.5cm、2cm;行间距:WPS格式下在2.2-2.7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22-27之间。

2.2.1.4 用纸。拟文稿一律用70克复印纸单面印刷,不得双面印刷。

2.2.2 审理报告的制作

2.2.2.1 名称部分。名称应当标明当事人及案由,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还应当在当事人及案由之上标明法院名称,即“××省××市××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及案由用宋体三号字体,“审理报告”在当事人及案由下一行,用黑体二号字体,均居中排列。

2.2.2.2 案号、正文及署名部分。“审理报告”下一行为案号。案号、正文及署名均使用仿宋GB-2312四号、小四号或五号字体。文书尾部署名:以谁的名义拟制的审理报告署谁的姓名或名称,即:以承办人名义向合议庭的审理报告及结案报告(审结报告)署承办人姓名;以审判组织(合议庭或审判员)名义向审判委员会拟制的审理报告署审判组织成员姓名;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拟制的审理报告不加印本院名称,仅盖本院印章。署名下方为日期。书记员不署名。

2.2.2.3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四边设置一般为:WPS格式下21、19、23、17,WORD格式下为2.1cm、1.9cm、2.3cm、1.7cm;行间距一般为:WPS格式下在1.8-2.5之间,WORD格式下在固定值18-25之间。

2.2.2.4 以本院名义向上级法院的审理报告的字体、页面按照裁判文书正本的要求设置,拟文稿及其他审理报告的未尽事宜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格式要求。

2.2.3 其他法律文书正本如通知书、司法建议书等,参照裁判文书正本的标准印制。 3.0 数字的用法

3.1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

3.1.1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3.1.2 裁判主文的序号;

3.1.3 刑事裁判文书判处的刑罚(含主刑和附加刑);

3.1.4 裁判文书尾部的日期;

3.1.5 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星期二、一分为

二、一笔帐、三个单位等;

3.1.6 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词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

3.1.7 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3.1.8 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的词语,如十几天、一百几十次。

3.2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3.2.1 案号,如(2007)安民一初字第1 号,序号不用空位,如“001”;

3.2.2 地址、门牌号码,如中华路15 号;

3.2.3 除裁判文书尾部时间外的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如2007 年8 月1 日、下午3 时20 分;

3.2.4 统计表中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和量值,如48、-125、63%、1/4、3︰2、500 克、6 千米、30 元、11 个月、27 岁;

3.2.5 引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时,原条文用阿拉伯数字的。

3.3 使用阿拉伯数字应注意的问题。

3.3.1 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及其他数值不能断开移行,如:100 000不能一行末写100,又在下一行开头写000;63%不能一行末写63,又在下一行开头写%;

3.3.2 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 年”不能简写成“99 年”;

3.3.3 五位以上数字,尾数有多个“0”的,可以“万”、 “亿”为单位缩写,如50 000 可写成5 万,345 000 000 可写成34 500 万或3.45 亿;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为单位,如:1990 年人口普查数为11 亿3 368 万2 501 人。

3.3.4 阿拉伯数字一律使用半角,如2006(半角),不用2006(全角)。

3.3.5 4 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4321,写为4 321。

3.4 判决主文中有关金钱数额、履行期限等数字,仍然使用阿拉伯数字。除涉外案件或本案中同时有其他外国货币的表述时,一般不特别注明“人民币”字样。

3.5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数字的使用,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4.0 标点符号的用法

4.1 诉讼参加人称谓与诉讼参加人姓名或名称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如“原告刘某,”。 文书格式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诉讼参加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句号结束;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句号隔开。如“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蒋某,男,汉族,1972 年1 月9 日生,××省××县人,初中文化,××县××单位职工,住××市××区×路×号×室。1994 年1 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7 年3 月23 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3 月25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看守所。”

4.3 “判决如下”、“裁定如下”等提示裁判结果的词语后,应使用冒号,裁判结果的各项汉字数字之后用顿号。

4.4 “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检察院指控”、“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等词语后面,凡所提示的下文只有一层意思的用逗号,有数层意思的用冒号。

4.5 引用法律全称的,要加书名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事人提供的如协议等书证不加书名号。

4.6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标点符号的用法,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的规定执行。

5.0 附则

5.1 文书正本付印前必须经校对人员核对无误。签发人、校对人未签名的文书,文书正本一律不得正式付印、用印。

5.2 法律文书正本印制份数按照附卷、办公室留存各一份及送达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所需份数确定,因其他原因需要法律文书正本的,一律使用复印件。

5.3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范文三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文书概述

一、法律文书概念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本文所称法律文书是指狭义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类别

(1)依制作主体可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三、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各类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前提。

(2)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格式化的特点十分明显和突出,它的程式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为: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准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文书往往涉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具有现实的法律意义,因此,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的制作都是为解决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必须讲究实效,换句话也就是为达到预期目标而制作。

四、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真实反映。

(4)考核法律干部的重要尺度。

五、写作基本要求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六、叙述事实语言应用的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一部分是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另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司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上请求义务的文书,因而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在理解和执行中发生歧义。

2、文字精练、言简意通

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送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炼简洁,不能事无巨细,但是必须说明和强调的内容及事实经过以及法律依据,又不能过于简略或粗疏,应当据实书写。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语句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当、爱憎分明

因为法律文书的内容多是处理违法及侵权之事,因而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有一些必须引起重视:①忌方言土语;②忌用不文明语句;③忌矛盾升级的言语

第二章 常用(非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

第一节 有关借条的写作规范

一、借条范文

二、借条八项注意:

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

2、借款金额要清楚,如有大小写要核对一致无误;

3、写明货币币种;

4、还款日期可不写,但写与不写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一样;

5、利率要注明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且不能高于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6、落款签名真实、日期写完整;即××××年×月×日;

7、借款关系最好写借条而不是写欠条;

8、最好用碳素笔书写。

三、借条的八大陷阱

1、写借条故意写错名字

2、非当面写借条

3、批注产生歧义,

4、以“收”代“借”

5、借条不写利息(利率)

6、财物不分

7、自书借条

8、两用借条

第二节 欠条书写规范

一、欠条范文

二、欠条注意事项与借条相同,但要写明欠款的缘由。

三、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借用)关系,而欠条则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借款(借用)法律关系,比较单一;而欠条反映的既可以是借款也可以使因经济往来结算的法律关系,内容较广,需其它证据佐证其事实本象。

(3)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同

法律文书同音字纠正方法有哪些

法律文书中如果出现了同音字的错误,应当尽快进行纠正。常见的纠正方法包括:

修改纠正:在文书中直接修改错铅桐隐误的同音字,并在修改处打上“改”的标记。

补槐厅正声明:在文书中附上补正声明,说明错误的同音字应当如何纠正。

重新复制:如果文书已经签字盖章,不能修改,则可以重新复制一份文书,在新的文书中轮皮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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