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如何让法官眼前一亮?(如何让法官认同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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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写作文书的知识
1. 司法考试的卷四会考司法文书的写作和修改吗
印象里没考过文书写作。
文书写作应该是最容易的了,主要是套格式,而且文书不太好考,比如起诉书,你将来不做检查官估计就用不上,但是如果是考个起诉状,将来当法官的当检察官的可能也用不上。
如果要考的话,其实改错应该还行吧,虽然没见过怎么考,可是考察的一定是某个法律的知识点。比如公安机关的文书,让你找出来那些有明显违反刑诉法的地方什么。
准备上,就准备一下常用文书吧,看看有个印象就得了,没法确定考什么,我考试那年有个什么案例文书论述108例,建议看看起诉状、上诉状的格式,这俩工作上常用。
2.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基础 任何一篇文章得以形成都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最基本的构造单位。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体,其制作成文同样离不开上述要素。研究这些要素的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于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确保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非常必要。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 1.主旨的概念 法律文书的主旨,就是文书制作者在文书中所表现的写作目的及其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通文章的主题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
不同文种的法律文书,其主旨又有不同的表现。例如,立案报告的制作目的是对确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如何立案侦查,而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解决如何侦破案件的问题;起诉书的制作目的是把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并明确文书的基本观点,即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证据,用《刑法》和立法机关的其他有关规定加以衡量,提出明确的定罪和量刑的意见,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起诉状的制作目的是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予以更变或撤销。
又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需要判处刑罚,以及怎样判处刑罚;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当事人是否具有某项权利和义务;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是否侵权。 2.确立主旨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科学的方法论。
(2)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反映客观实际。 (3)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使主旨有鲜明的针对性。
(4)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主旨。 3.主旨表达的要求 (1)正确。
主旨的正确与错误,就从根本上肯定或否定了这篇文书。所谓蔽烂正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的主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客观存在的,是从经过调查复核的确凿的案情事实材料中提练、概括出来的,又是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确立和体现的,既没有超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含义范围,也没有错用虚用法律条文。制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书主旨能否正确确立。
这就要求文书制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自己,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知识,练就过硬的办案本领,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制作法律文书主旨的正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鲜明。
所谓鲜明,是指文书中反映的问题要态度明确、立场分明,一目了然。法律文书是为了解决法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文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都要做到态度明朗,观点鲜明,绝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诸如刑事法律文书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界限的区分;民事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双方是与非的分辨,责任大小的区分,过错与非过错的判定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认识都应一清二楚、不生歧意。 (3)集中。
所谓集中,是指一篇法律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只能阐明一个基本观点,只能说明一个基本问题。只有主旨集中突出,才能将反映的问题写深写透,切实发挥其功效。
一篇文书不可多中心,也不可将次要的,甚至与主旨无关的枝节问题与主旨放在一个层次上来写。更不能文书无主旨,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几个中心如果宏陵漏齐头并进,只能使文书枝蔓丛生,零乱破碎,读后一片茫然,无所适从。
我国的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不同问题、不同程序应由不同的法律文书来表达,而种类繁多、汪扒功用各异的法律文书,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要使主旨集中,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是根本,另外,对于内容较多的文书,划分多级主旨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二)法律文书的材料 材料是指作者为某一目的,从现实生活中搜集、摄取以及写文章用以表达主题的一系列的事实和论据。法律文书的材料是指文书制作者为着某一制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搜集、摄取并经过认真分析、归纳、取舍后写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
法律文书的材料主要指案件或事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其次是指用于论证的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前者属于事实性材料,后者属于理论性材料。
除此之外,法律文书的材料还包括:制作文书的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等。 法律文书的材料不同于其他文体的材料,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事实的真实性。
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要求绝对的真实,所反映的情节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事实的本来面目;引文材料必须经反复核对,出处准确无误,使用数据说明问题要求精确无比,绝不允许夸大或缩小事实,更不允许歪曲甚至虚构、捏造事实,这是法律文书写作的起码要求。 第二,内容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主要是为了处理司法公务活动或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某一具体法律事项而使用的文书,是实用文书的一种,由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文体内容的客观性,进而也就决定了使用材料的客观性。法律文书中的时间、地点、情节、人名、证据、数据等都来源于客观事。
3. 特点是什么
司法文书(judicial records)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
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诉状等。 司法文书的种类很多,按参与诉讼活动的不同职能的机关分: 侦查机关,主要有控告、检举书,控告、检举笔录,自首书,讯问、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立案报告,案件侦查终结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通缉令等; 检察机关,主要有起诉(免于起诉)决定,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起诉书,抗诉书,补充侦查意见书等; 审判机关,主要有诉状,开庭通知书,案件审理终结报告,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审判庭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宣判笔录,刑事判决布告等; 在公证机关形成的有证明书、委托证明书等公证书。
2作用 司法文书作为书面依据和凭证,代表国家意志,适用法律,惩罚罪犯,保护公民,调整国家、集体(团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社会秩序。 3性质 其制作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确定生效之后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在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4源流 司法文书在我国起源于周代(约公元前11世纪)。
《周礼》中有“史掌官书以赞治”,“掌万民之判”,“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的记载。汉代扬雄根据综判取士,以原告与被告之词判其曲直。
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书记》篇中所列举的“律者”、“契者”、“劵者”,均属司法文书的范畴。明代吴讷和徐师曾均将判词列入独立的文体予以论述。
5特点 司法文书写作属应用写作范畴,它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统一、固定的行文格式,目的在于明确反映参与人的身份事项、案由、案件的事实、证据、理由、结论,审理的组织方式和人员等基本内容,体现法律程序要求的特定项目,以保证司法文书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具有实事求是、严肃庄重、准确精练、逻辑严密的语体风格; 3、内容主要包括叙事、举证、说理和结论等,要求符合哲理、事理、法理、文理四者统一的原则; 4、结构相对固定,除标题、首部、尾部外,正文多数按照事实、理由、结论的顺序排列; 5、书写要求用钢笔黑墨水写,字迹端正、标点正确、数字正确,文中的发案时间、有关人员年龄、金额及实物数字等均用阿拉伯数码。
4.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基础 任何一篇文章得以形成都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最基本的构造单位。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体,其制作成文同样离不开上述要素。研究这些要素的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于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确保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非常必要。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 1.主旨的概念 法律文书的主旨,就是文书制作者在文书中所表现的写作目的及其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通文章的主题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
不同文种的法律文书,其主旨又有不同的表现。例如,立案报告的制作目的是对确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如何立案侦查,而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解决如何侦破案件的问题;起诉书的制作目的是把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并明确文书的基本观点,即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证据,用《刑法》和立法机关的其他有关规定加以衡量,提出明确的定罪和量刑的意见,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起诉状的制作目的是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予以更变或撤销。
又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需要判处刑罚,以及怎样判处刑罚;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当事人是否具有某项权利和义务;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是否侵权。 2.确立主旨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科学的方法论。
(2)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反映客观实际。 (3)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使主旨有鲜明的针对性。
(4)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主旨。 3.主旨表达的要求 (1)正确。
主旨的正确与错误,就从根本上肯定或否定了这篇文书。所谓正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的主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客观存在的,是从经过调查复核的确凿的案情事实材料中提练、概括出来的,又是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确立和体现的,既没有超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含义范围,也没有错用虚用法律条文。制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书主旨能否正确确立。
这就要求文书制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自己,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知识,练就过硬的办案本领,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制作法律文书主旨的正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鲜明。
所谓鲜明,是指文书中反映的问题要态度明确、立场分明,一目了然。法律文书是为了解决法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文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都要做到态度明朗,观点鲜明,绝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诸如刑事法律文书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界限的区分;民事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双方是与非的分辨,责任大小的区分,过错与非过错的判定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认识都应一清二楚、不生歧意。 (3)集中。
所谓集中,是指一篇法律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只能阐明一个基本观点,只能说明一个基本问题。只有主旨集中突出,才能将反映的问题写深写透,切实发挥其功效。
一篇文书不可多中心,也不可将次要的,甚至与主旨无关的枝节问题与主旨放在一个层次上来写。更不能文书无主旨,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几个中心如果齐头并进,只能使文书枝蔓丛生,零乱破碎,读后一片茫然,无所适从。
我国的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不同问题、不同程序应由不同的法律文书来表达,而种类繁多、功用各异的法律文书,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要使主旨集中,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是根本,另外,对于内容较多的文书,划分多级主旨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二)法律文书的材料 材料是指作者为某一目的,从现实生活中搜集、摄取以及写文章用以表达主题的一系列的事实和论据。法律文书的材料是指文书制作者为着某一制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搜集、摄取并经过认真分析、归纳、取舍后写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
法律文书的材料主要指案件或事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其次是指用于论证的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前者属于事实性材料,后者属于理论性材料。
除此之外,法律文书的材料还包括:制作文书的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等。 法律文书的材料不同于其他文体的材料,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事实的真实性。
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要求绝对的真实,所反映的情节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事实的本来面目;引文材料必须经反复核对,出处准确无误,使用数据说明问题要求精确无比,绝不允许夸大或缩小事实,更不允许歪曲甚至虚构、捏造事实,这是法律文书写作的起码要求。 第二,内容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主要是为了处理司法公务活动或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某一具体法律事项而使用的文书,是实用文书的一种,由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文体内容的客观性,进而也就决定了使用材料的客观性。法律文书中的时间、地点、情节、人名、证。
如何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裁判文书不仅是法官审结案件的法律文书,而且也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个人操守品行的综合展示。在实际工作中,法院的裁判文书也确实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有的文书中出现错别字,文字表述不规范,有的文书在说理部分过于简单。说理不透彻,缺乏针对性,还有的法律文书适用法律不准确,导致裁判错误或者漏判。 分析起来,裁判文书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有些法官业务贺升烂素质偏低,疏于学习,写作水平不高。其次,对制作文书缺乏责任心。对裁判文书的制作不够重视,校对不认真,工作态度不够禅漏严肃。要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我们认为,首先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同时,要组织法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提高适用法律的水平,正确适用法律。其次,要加强对裁判文书改革的指导。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案件,说理部分可以简写;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事实部分要表述清楚,说理部分要注意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详细叙述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院认证的情况。同时,对证据的采信与否也要作以分析、说明。第三,要加强裁判文书的审核,建立裁判文书把关制度,定期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裁笑握判文书质量。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要把我们办的每一起案件通过公正的审判,在裁判文书中体现出来。现今社会里,当事人的文化素质还不是很高,法律的普及也很不够,法律理解能力普遍偏低,所以,我们在书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就不能写的象是调研文章,而应该是大多数老百姓都能读懂的普通读本。在公正办案的同时,要写出浅显易懂、说理充分、人文亲善的裁判文书,这样,才能使群众感觉到法律的便利、实用,才会使人们尊重法律、信任法律,才能体现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
法律实务文书怎么写
严格遵循格式
法律文书是实用性很强,有严格要求的文书。在法律文书制作的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就是遵循文书的格式和结构,以做到法律文书的统一、规范,为及时准确地适用法律奠定基础。律师实务法律文书的要求虽不比法院裁判文书,但规范的文书是律师专业性的体现,应当在文书制作的过程中受到重视。对于表格类的文书,应当准确、严格填写,使人一目了然,叙述类的法律文书,除了严格遵守基本的格式外,还要运用一定的逻辑能力,准确地叙述事实,合理地运用权利,要有很高的说理性和说服性,做到规范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关注受众
受众的意思就是文件的阅读者。无论是从事哪一方面工作,受众都是一个核心要素。正如市场主导生产一样,受众的不同决定了文件写作方式的不同。比如写代理意见,你的受众就是法官,这时候你要做的除了研究案卷和弄清案情,分析确定案件的法律关系外,还需要把自己放在法官的立场上判断,思考原告的主张有何依据,被告的反驳是否存在证据予以证明,何方的主张能够在法律上得到支持,然后将能够支持己方主张的证据明确、完整地列明在代理意见书中;再如写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受众是客户,客户关心的问题不是你的法律依据在哪里,而是这个事情能不能做,做这件事情会有什么样的风险,这个风险是不是可以规避的,客户只关心结果,所以在这个时候你就不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依据深入分析,而是要明确分析的结论,列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不同的受众对法律文书写作的要求不同,了解你的读者,能够避免法律文书写作方向发生偏离。
用语简明,句式简单
律师实务文书的主要作用在于说理。文书过于冗长可能会使读者丧失阅读的兴趣,影响到对文书所述内容的判断。在文书制作的过程中,文书结构要避免层级过多,一般以二到三级最为适宜,文书内容应避免重复论述,过分纠缠于无关的事实,在文书制作前对内容适当进行筛选,论述时分清主次,结构紧凑,更容易让读者抓住文书重点。在句式的选择上,应当尽量减少长句、倒装句、多重转折句等复杂句式的使用,避免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短句、简单句符合人们阅读习惯,能够让读者快速理解句子中表达的观点,读起来也升孝相笑悉对轻松,虽不华丽,但非常实用。
明确观点,理清逻辑
在诉讼的过程中,发现对方的论据以及论证存在瑕疵时,大家普遍的心态就是大力反驳。反驳对方观点是诉讼文书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特别在答辩类文件中尤为重要。但任何诉讼文书,均是立论大过破论,反驳对方观点只能作为己方观点的支持要素,不能为了反驳对方而忽视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己方观点。如果复述对方观点会造成己方观点不清晰或者文书内容重复、啰嗦的情况,就要对对方观点进行删减,以阐明己方观点为第一要义。运用逻辑思维论述己方观点,可以通过X-mind观点写作法构建思维导图,所谓X-mind 是根据人脑中构建的框架图,将其落实到纸上,具体为一级级的框架结构,这种方式更容易让人发现自己思维过程中的漏洞并及时补全和补正,也吵升稿有助于理清思路,让论证更合逻辑。
上文从大的方面简要叙述了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但除此之外,法律文书的写作还有许多细节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包括法律文书中一定要“标明案号”、“插入页码”、“递交法院时同时提供电子版本”、“正文使用四号仿宋字体、标题使用二号字体”、“不要罗列证据”、“不要大量引用原审判决”等,这些需要大家在实务工作中慢慢总结。
在作文写作时,如何让人眼前一亮?
题主问的是“写作文”,那我权且当你是在校的学生吧,如果是社会人的话,一般都会问“写文章如何让人眼前一亮”。学校里,我们写作文时,老师都会教我们一套完整的格式,比如:将事件从头到尾,按着发展的顺序来写,先写事件起因、再写事件发展、事件经过、事件结尾等,一个环节不落的全写到了,那么这篇作文的结构也就完整了,分数不会太低,如果你文笔好一点,那分数会更高。但是,要想让人眼前一亮,就不能用这种老套的写法。下面我介绍几种能吸引人眼球的写法。
一、用疑问句开头。先把你要讲的故事的疑点抛出来,引起读者的思考,而且,这个问题一定要问得有技巧,最好是与读者切身相关,能让他们产生代入感的最佳。此时,如果你还能引经据典,说出历丛庆史上有哪些名人也遭遇过类似的问题,而他们又都是如何解决的,那你的作文又有了更多的看头,也有了更多的可信度。
二、用结局来开头。直接把最震惊人的故事结局摆在开头,勾起读者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引导他们继续往下读,然后运用推理写法,一层一层的揭开迷雾,让真相一步步的呈现出来,让读者的心梁穗奇心也能一点一点的得到满足,读完还能让人意犹未尽,那就算是成功了。
三、用名著中的金句开头。这个要求比较高,一来要求你有较广的阅读面,二来,你所引用的名著必须要跟将要写的作文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不要风马牛不相及的事都往一起堆,那就适得其反了。最后,如果你用了名著开头,为橡郑卜了前后呼应,你最好也用名著、名人名言作为结尾,呼应的同时也起到了点睛的作用。
如何写好优秀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写的是否好,一是看叙述事实是否清楚,二是看是否有分析。裁判文书是要高度体现出审判人员的法律意识,要言之成理论之有据,三是看是否体现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真正保护。
1、办理刑事一审案件,制作刑事一审法律文书,不仅要有一定的刑法理论基础,实践中往往更需要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写刑事一审判决书,首先要把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叙述清楚、准确、恰当,这就要有一定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判决书中的语言,一般不宜使用方言俚语,而要使用“法言法语”,要紧紧依据法律规定来组织文书语言,这就要有一定的刑法等法学理论修养;判决书的案件事实叙述以及论证的层次性、逻辑性等,又需要作者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一篇好的刑事法律文书,就是一篇好的论文。基于这种认识,在审判实践中,我们极力贯彻不断学习的思想,不断结合所办案件对文书的写作方式进行研究探索。学习研究最高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分别编写的《刑事审判参考》、《经济犯罪审判指导》登载的各类刑事判决书。这些判决书都是最高法院从各地法院精选出来的,不论在案件的典型性方面,还是在判决书制作的质量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如《经济犯罪审判指导》2004年第1辑刊登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一审判决书中,针对辩护人提出的侦查人员取证地点不合法等辩护意见,判决书是这样评价的:“本案侦查机关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而本案大部分证人居住或者工作在安徽,侦查机关通知证人到侦查人员在外地办案居住的宾馆或者招待所进行,是工作需要,没有证据证明有关证人因为取证地点的原因而作了虚假陈述,”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再如《刑事审判参考》刊登的原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案件的一审判决书,该判决书在格式上没有采用通常的方式,即先叙述指控的事实、简要概括指控证据,后写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详细列写确认的证据,再评价辩方意见,最后阐明判决理由,而是采用了“一事一控一辩一评”的格式,即针对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采取一起一清的方式,在每一起指控的犯罪事实后,紧接着表述控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辩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再叙述法官对双方意见的评述。这样的表述方式对于多起指控事实的案件非常恰当。
2、民商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它体现着人民法院的工作成果,是止纷息争的工具,是公正与效率的载体,是法官技能的赛场,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对判断人民法院公正与否、效率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份好的民商事裁庆团判文书不仅能客观地反映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及审判结果,而且能起到息事宁人、化解矛盾的作用,还能起到应有的法制宣传作用,促使民事主体依法行事。要写出好的裁判文书,法官需要有丰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成熟的社会经验,丰富的人生阅历,一定的文学素养。
笔者查阅了相当一部分民商事裁判文书,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程序性问题,包括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有关情况写的不够恰当,格式不符合《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汪差物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法律文书的式样》的制作规范,该问题涉及法官的基本素质及司法理念问题,对此笔者不再赘述。
2、说理不透。(1)对证据不予理睬、不予分析或分析不透。证据是诉讼的关键所在,是法院认定法律事实的前提,它直接关联着当事人案困液件的胜败与否,直接决定着法院如何判案,在查阅的有些法律文书中,笔者发现少数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证据根本不予理睬,这样势必导致该法律文书所认定的法律事实及其裁判成了无源之水;有些法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加分析便直接采信,有此导致对方当事人的严重不满,它为人们对该裁判文书的合理怀疑提供了机会;有的法官对证据分析不透,决定证据采信与否的着力点是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及证明力,在分析证据时必须准确地适用法律 ,又要运用其在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才华,还要掌握一定的逻辑规律,然而笔者发现有些法官在分析证据时对法律知识把握不够,对有关生活常识及专业知识掌握肤浅,逻辑规律意识淡薄,从而在分析证据时出现适用法律不准、认识上有偏见、推理上出现矛盾等不正常情形,这些都势必会动摇法律事实存在的根基。(2)采信证据与法律事实脱节。从采信证据到认定法律事实是一个逻辑推理过程,它要求法官的思维是法律思维,在此前提下的推理是无论归纳推理还是演绎推理都必须符合逻辑规律,然而,笔者发现有些法官的思维违背逻辑规律,出现采信的证据推不出所认定的法律事实的怪现象 。(3) 法律事实与判理衔接不顺。判理就是阐明判决的理由,从法律传统看,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成文法的演绎推理的方法决定了法官的判决结果及当事人的请求无法通过判例而只能通过具体的判决理由来阐述,因此一份优秀的民商事判决书的判理部分既是判决书的灵魂,又是联系法律事实与法律引用乃至裁判结果的桥梁与纽带,是反映法官水平的标尺,是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砝码,是进行法制宣传的有力工具,它在整个裁判文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判理即逻辑推理,这种理性认识通常采用的是演绎推理,即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有大前提(法律规定)与小前提(案件事实)两个条件而得出一个结论(裁判结果),这个思维过程必须符合逻辑规律及一般人认知规律,推理过程即认识内容表现应该祥略得当;在推理循序上,先列举大前提,即相关法律所隐含的精髓,譬如:是合同纠纷应先摆出“合法的合同依法应受保护”的前提,再列出小前提,即本案中的合同是否合法及其理由,最后得出结论,即各方当事人法定、约定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实际上履行了什么义务、享有了什么权利,还应履行哪些义务、享有哪些权利,由此可以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同时也能够使法院判案显得有根有据,凸现公正,显示效率,然而笔者发现有的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逻辑性不强,推理不够严密,过于简单,发挥不出裁判文书判理应该发挥的作用。 (4)在判理与判决结果之间存在法理不顺,即引用法律不当,包括引用法律错误及不符合先程序法后实体法、先上位法后下位法、先一般法后特殊法的正常顺序。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写出比较出色的法律文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认真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特别是学好、学透法学基础理论,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树立起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法律思维方式;学习基本的逻辑知识,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学习文学知识,增强文学修养;同时 要多看优秀法律文书,作到取长补短。其次要 不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及缺陷。最后要增加阅读量,善于观察,不断思考,拓宽视野,增长自己各方面的知识,积累比常人更为丰富的专业知识、生活经验。
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可以体现出审理案件的“事实清、道理明、人心服、裁判公”的效果,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对裁判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要不断学习,认真思考,这样才能写出比较出色的民商事裁判文书。(D)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法官?(上)
——猫叔2018年分享践行笔记
2008年7月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十一个年头。作为曾经院里最年轻的中层副职,在同事眼里还可以,但自认为距离我认为优秀法官前辈相比,还有差距。结合猫叔2018年分享会和十余年来法院工作经历,讲述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法官。
一、什么是优秀法官?
这里我采用归纳法,脑子里把跟我共事多年,全院公认的优秀法官整理了一遍,发现他们无一例外都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写作能力强。司法权的本质是判断权,法官最好的作品就是裁判文书,准确而言就是判决书。刚工作的前几年,我把全年所有的判决书全部看了一遍,并把自己认为好的判决书专门打印出来装订成册,把裁判要旨提炼归纳出来。鉴赏力来自于优劣比较。通读之后就会发现他们的判决书为什么好,复杂的事实认定、繁琐的诉讼程序,以及各方利益冲突的庭外对抗,几乎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最终都能在判决书中有条不紊的体现出来,这就是功底,这就是细节。他们都是一群难得住寂寞,坐得了冷板凳的人。当然,对他们而言,这不是冷板凳,而是在干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在这里,他们能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官的尊严。
第二,表达能力强。无论在庭审上,还是庭外跟当事人沟通,或跟同事讨论问题,你都会感觉很舒服。这就是多年积累和修养得到的一种气场,看不见摸不着,但就是舒服自在,让你不感觉紧张。他能够很快找到问题的本质,听取各方观点的核心内容。即使他不同意你的意见,你也很乐意跟他沟通探讨,因为他们能够预判案件走势,提出合理方案,而且,他们也并一定坚持自己的道理雹物,只要你能说服他,他也乐意改变自己的观点。这一点上,我发现越是能力强的人,越是表现的明显。反而是能力不那么强的法官,一旦自己观点被否定,反而更难以接受,似乎自己能力就被否定。能力越强的人,对异于自己的观点更为宽容。
第三,爱学习,求知欲强。这些都是我走的很近的领导,无一例外都喜欢琢磨问题,有时大家习以为常的问题,正是他们花了很多精力去研究探讨,用通俗易懂的道理把它讲明白,嘿嘿,这些文章就在《人民司法》等权威刊物发表,全国论文或裁判文书比赛,一不小心就拿了一等奖(不止一次),还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我工作中碰到问题,喜欢当面或通过电话跟他们交流探讨,几乎不分时间和地点(这点也是仗着他们随和)。跟他们散步和聊天,也是一种享受。因为你会发现他们对大自然那种好奇心一直都在。
第四,热爱运动,生活简单。这些优秀的法官中,有的曾经在大学时代参加帆船比赛,跟同学两人漂流整整十六天,现在每天早上游泳1500米,年过五十,尽管日常工作量远大于我。有的每天早上骑着自行车散步拍照,再过一年就退休了,有的经常中午打太极,周末爬山,走起路来让我自愧不如,跟着他走放心,一切都安排妥当,路线、交通工具、午餐全部规划好。
当我敲打这些文字时,脑海里相应的画面一一浮现,能认识这些优秀法官,是我的收获。不是所有的领导都必然是优秀法官,但上述优秀法官都已经在领导岗位正在非常努力工作,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二、为什么成为优秀法官如此重要?
第一,对国家而言,法官是法院最大的IP。如果法院是一个服务行业,它就是带有国家垄断色彩的纠纷解决方案提供者。当事人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就是要法院给我提供解决方案,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仲裁。法官提供的就是纠纷解决方案,通过判决书、调解书得以体现。它不同于邻居大妈或者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本质在于,法院赋予这种解决方案具有强制执行力和公示力,也就是颂郑说你不听我的,我代表国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可以对你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法院的核心要素就是法官,这也就说明,为什么带上国徽,带上法官和书记员就能在田地里或废墟上开庭,因为只要审判和执行人员在了,法院此刻就在这里成立了。有人野肆颂说可口可乐的配方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法官就是法院最大的IP,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法院提供服务的质量。一个法院的法官水准,基本上就代表这个法官的水准,很大程度上就代表着中国司法的水准,从这个角度上讲,怎么强调法官的重要性都不为过。当现实情况是,很少有人告诉你如何才能成为一个优秀法官。我刚进院里,第一年担任书记员,除了庭审记录外,书记员干的活全没落下,还负责全庭的财产保全工作。一年后自己开始尝试办案,第一锤敲下来,把自己吓了一跳,没想到法槌这么响,可能是自己太紧张了,全程眼睛都低着。庭后领导跟我说,双方律师一直尝试跟你眼神交流,你都不理人家,感觉好像他们在审你似的。再过半年来到派出法庭,真正意义上独立办案,没有人告诉你如何才能更快更好的进步。
第二,对自己而言,成为优秀法官受益最大。成长充满着痛苦、徘徊和自我怀疑。成长,意味着细胞分裂,从最细小层面讲,每天经历细胞的生和死。从个体而言,成长意味着你要付出很多,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好的自己不会主动走到你面前,说,嗨,我就是未来的你。没有人告诉你,接下来你会不会变得更好,你如何变得更好,都需要你去寻找和摸索。但你变得更为优秀,意味着曾经的难题变得轻松和简单,你游刃有余,至少在这个层面节省你更多时间和精力;优秀是优秀者的母亲,你更愿意往前奔,因为你看到了更大的希望和远方,你期待探索的世界也越大。
三、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法官?
结合猫叔的十个关键词和我自身经历感受,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
(一)时间
现在什么最重要,有人说是时间,有人说是注意力,本质上是精力和时间的分配问题。现在很多讲座标题是如何让你快速成为某某高手,容易让你误解为,只要听完这节课,你就可以成为高手,因为你时间非常有限,在这方面只能花这么多时间。对不起,让你失望了。猫叔会告诉你,要想成为高手,恰恰是在这方面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远远大于别人,这样你才有机会脱颖而出。不然不公平嘛,小时候看武打片电影,找到一把宝刀,削铁如泥,或者找到一种武功秘籍,勤学苦练成为高手。可是长大后发现,这些都是骗人的。笨功夫才是捷径,这样才公平嘛,所以现在好方法大家都乐意分享,因为方法本身真的不需要藏,关键是你去做了没有,有没有坚持做。可以大家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怎么可能比别人多出时间来呢?猫叔告诉你如下重点:
第一,认识时间是生命。你死了,谁是你?是你曾经获得的证书吗?是你留下的财产吗?是你在别人眼中的记忆吗?似乎是,但不完整。你就是从出生到去死那一刻组成的时间管道。任何一刻都是你生命的切片,如同显微镜下面的切片。上帝给了你一张入场券,来都来了,好歹也卖力演一些,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观众。不然总是站在那里看别人演出,会乏味和打瞌睡的,再好再不好,给你关系都不大。反之,你自己尽情演了,至少你是主角,下次可以跟上帝商量下,下一轮要不让我换个角色。不然不知多少轮回,你都是个观众,这就不好玩了。法院仅仅是一个平台,能来法院工作成为一名法官,至少说明你专业素养和基本功都具备了。以后真正的酷刑不是死刑,或许是永生,或者是让你不再学习或体验新鲜事物,你会绝望的。想到这里突然发现,日复一日的工作,如果没有反思和精进,未来的酷刑就正是我们正在经历的吗?只不过有些人已经在寻求自我解救,有的人继续在那里。
第二,聚焦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首先,聚焦于审判权。一个普通民事案件从起诉到执行到位,中间要经历起诉、审理、执行三个环节,具体包括立案审查、材料收集、财产保全、庭前和裁判制作送达、庭审、财产调查、采取强制措施、退款等各个环节。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现在和未来的趋势就是业务外包。以ZJ省法院为例,书记员已经实行司法雇佣制,调查实行律师调查令,几乎所有的财产拍卖都是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处理,执行实行集约化处理机制,统一查询保全,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把法官从琐碎的事情中解脱出来,专心办案。即使是这样,庭前调解、裁判文书的草拟也可以交给法官助理去完成,但员额法官作为案件承办人实行终身负责制,你要对自己的案件负责。也就是说,司法权的本质是判断权,你作为法官就应该专门办案,将你从行政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其次,聚焦于审判权的核心能力。不同的文件或学术论文,把法官职业能力有不同的分类,但个人认为核心点还在于输出,一是写好你的裁判文书,二是很好的表达你的观点,把它跟当事人、同事交流出去。这看似简单,实则需要你花费大量时间和经历,因为没有时间去打磨,你是不可能做好的。司法实务圈子里公认,一个好的法官,至少需要十年以上的高强度锻炼才能得以养成。
第三,花钱认识牛人,买他们的时间。李笑来老师有句名言,能花钱买的都是便宜的。为什么服务是一项增值非常高的产业,因为它对购买者而言,投入小,收获大,而且同一时间可以多次出售。比如说有些沟通表达或写作能力欠缺,或者不擅长跟人打交道,生人一多久容易紧张,比如我。你可以向这方面的牛人学习。通过在行约他们,几百块钱就能加他们的微信,他们的朋友圈你可以随时看,有时有问题,如果你勤于好学,还可以继续请教,不好意思就再约一次,能线下约见就更好,曾有不少人坐飞机专程到一座城市,只为见一个老师,跟老师聊上一个小时。越优秀的人,学习能力越强,这也是我焦虑的源头之一。
(待续)
2019年8月7日七夕之夜23时46分